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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挝将版权及相关权利纠纷正式纳入行政审理程序

发布日期: 2026-06-12 11:39 访问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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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挝首次将版权及相关权利纠纷纳入正式行政审理程序,从而进一步拓展了该国的知识产权行政审查框架。第0306/IC号决定(DecisionNo.0306/IC)已于2026年4月24日生效,取代了该国2023年出台的、仅涵盖工业产权和植物新品种事务的旧规。

根据新规,老挝知识产权局(DepartmentofIntellectualProperty)及其行政争议解决委员会(AdministrativeDisputeResolutionCommittee)获权受理以下事项:针对待决申请(pendingapplications)提出的异议、针对驳回申请提起的上诉、针对现有注册的撤销请求,以及涉及版权及相关权利备案的纠纷。目前,该委员会有权裁定相关作品是否符合版权保护条件,并对现有版权备案的范围进行解释。

将版权纠纷纳入其中,被视为新框架下最具重大意义的进展。它为权利人和企业提供了一项专门的行政机制,使其在面临不当的版权主张时,无需立即诉诸法庭程序即可提出挑战。此外,该决定还正式将植物新品种注册纠纷纳入委员会的管辖范围,从而为农业和生物技术领域建立了一条更为清晰的审查路径。

第0306/IC号决定同时确立了更为清晰的程序时限和文件提交要求。申请人与异议方须在明确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说明意见、证据及复审请求;所有提交的文件必须使用老挝语,或附上经认证的老挝语译本。预计上述改革将显著提升老挝知识产权争议解决体系的透明度、可预见性及运行效率。

编译自:

https://asiaiplaw.com/section/news-analysis/laos-introduces-copyright-and-related-rights-disputes-into-formal-proceeding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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